5月28日,菏投集團在第二會議室召開陽光采購管理工作會議。公司黨委副書記、總經理、陽光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丁萬國主持會議并講話,公司陽光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全體人員參加了會議。
會 議 現 場
會上黨委委員、副總經理、陽光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田濤宣讀了《關于調整充實公司陽光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》(菏投﹝2021﹞36號),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李曉靜領學了《菏澤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陽光采購管理工作實施辦法(試行)》(菏投﹝2019﹞45號),參會企業主要負責人對陽光采購管理工作提出相關工作建議。
黨委副書記、總經理丁萬國講話
會議最后,丁萬國對系統內陽光采購提出工作要求并做安排部署。
一是強化組織領導,加強制度建設。要高度重視,充分認識陽光采購管理工作的重要性。堅決貫徹落實市國資委關于陽光采購系列文件精神,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,進一步規范公司及權屬企業采購行為,提高采購管理質量和效益、效率,高質量開展陽光采購管理工作。
二是依法依規,按照限額標準開展陽光采購。嚴格按照陽光采購工作程序和流程開展工作,嚴把項目設計、預算、變更等環節審核關,嚴格要求權屬企業做好統籌規劃,科學制定采購計劃,確保企業采購質量,防止國有資產流失。
三是落實監督責任,開展陽光采購全過程督查。由公司陽光采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督察部和紀檢監察室對系統內陽光采購進行全過程督查,通過源頭管控、過程督查、結果督導,形成閉環管理思路,逐步實現采購工作管理精細化,確保陽光采購管理工作程序合法合規。